微博上有一個話題叫“ 現代人的戀愛觀 ”。
有大約3.8萬人參與討論,累計了2.8億的閱讀量。
點進去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戀愛觀:有人覺得談得來最重要、有人覺得三觀一致最重要、還有人覺得單身最好......
看了越多越覺得,其實如今很多人並非不相信愛情,而是對愛情更加重視,所以也就越發謹慎。
不然也就不會有那麼多人,總對木心先生那句“從前車馬很慢,一生只夠愛一個人”牢記於心了。
電影《Modern Romance》裡有這樣一句話:
在這大概是史上最晚婚的時代,對愛情要求的最完美,每個人都在找Ta靈魂完美的另一半。
是啊,大家都希望找到那個對的人,然後從此幸福的過一生。
但事實上,在親密關係裡,最關鍵的一環不是“尋找”,而應該是“相處”。
有些忌諱,哪怕感情再深,你都不能碰。
01
知乎上有個熱門問題:男女交往最忌諱什麼?
幾千條回答,每一條都很扎心。
其中,有一條近4萬點讚的回答,是這樣說的:
每當我覺得愛情即將理所當然步入永恆的時候,實際上恰恰是危機到來的暴風前夜。
男女交往最不可碰觸的忌諱之一,就是把愛情的存在,當成了理所當然的事。
之前看電影《前任3》時,最讓我唏噓的就是孟雲和林佳的愛情。
兩個人因為相愛走到一起,風風雨雨走過五年。卻還是沒敵過時間的煎熬,最終黯然分手。
細究之下,他們的愛情何嘗不是死於理所當然呢?
兩人吵架後,林佳覺得孟雲先道歉是理所當然;
而孟雲呢,即使看著林佳在準備搬走,他還在假裝不在意,不去挽回。
因為他覺得林佳這麼愛他,肯定不會真的離開。
一個理所當然地以為會挽留,一個理所當然地以為不會走。
最後,兩個人因為各自的理所當然而分道揚鑣。
每段感情剛開始的時候,我們總是很容易被對方的好所打動,然後拼盡全力回報對方。
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,我們會慢慢地把對方的付出、相互的感情都當成理所當然。
總覺得都已經“老夫老妻”了,很多事情不都是順利成章的嗎?
老公就應該把工資都上繳,吵架就應該男人先道歉......老婆就應該持家,就應該洗衣做飯帶孩子......
但這,卻恰恰是感情中最可怕的殺手。
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好,真的沒有那麼多理所當然。
記得有一次魯豫採訪李安,她問李安:“現階段你最大的幸福是什麼?”
李安說,我太太能夠對我笑一下,就是我最大的幸福。
談到家庭關係,李安說了這樣一番話:
“我做了父親,做了人家的先生,並不代表說,我就很自然的可以得到他們尊敬。你每天還是要來賺他們的尊敬,你要達到某一個標準。”
李安與太太林惠嘉1978年相識,1983年結婚,在一起幾十年,沒吵過架。
你看,好的感情,從來不是自由生長出來的,而是需要經營的。
就像汪涵在《野生廚房》節目裡,說的那樣:
這個世界,沒有理所當然,哪怕是簡單的一頓飯。
02
朋友芳芳有孩子後,經常和老公吵架,但其實都不是什麼大事。
為了照顧孩子,芳芳的婆婆搬來與他們同住。
但婆婆和芳芳的生活習慣差很多,長期住在一起,總有些磕磕碰碰。
芳芳老公工作又忙,經常加班。
日子久了,芳芳心裡就積了些怨氣,於是經常在老公下班後,和他抱怨或拌嘴。
本來有孩子後的頭幾年,夫妻拌嘴是比較常見的事情。
但壞就壞在,他們倆每次吵架都喜歡把話說絕了。比如:
“要不是有孩子,我早跟你過不下去了”;“你看看別人,再看看你,要你這老公/老婆有何用”;“當初我就不應該和你結婚!”“離婚!”“離就離!”......
芳芳說,感覺孩子還沒到1歲,他們已經快把從前積累的感情消耗乾淨了。
同為新手父母,萬萬和先生的關係,就沒有因為孩子的到來有太多的變化。
芳芳向她取經,萬萬表示,下次你們試試好好說話,別每次吵起架來不給對方留情面,哪痛往哪戳。
我很贊同萬萬,感情裡最不可碰觸的忌諱之二,就是不再好好說話。
被譽為“婚姻教皇”的約翰•戈特曼,曾對10000多對夫妻,進行長達40年的婚姻關係追蹤,發現:
80%的離異,是由於吵架、冷戰造成彼此疏遠,最後喪失了親密感。只有20%的夫妻,是因為忍受不了婚外情而離婚。
用笑臉面對生人,將冷臉對待熟人。這是如今很多人生活中的真實寫照。
我們總是習慣把最壞的情緒,留給最親的人。
卻忘了再好的感情,也禁不起一次又一次的傷害。
03
《延禧攻略》裡的富察皇後,是很多人羨慕的對象,因為她擁有皇上最多的愛。
但對富察皇後而言,這份愛背後的壓力和約束,卻讓她漸漸失去了自我。
她是大清的皇後,六宮的典範,唯獨不是富察容音。
富察皇後的一生是“悲慘”的,她努力想要照顧每個人,卻忘記了照顧自己。
反觀女主魏瓔珞,她能笑到最後,主要還是在於她沒有失去自我。
即使再愛傅恆,當知道兩個人之間不可能後,她能果斷抽身,因為她從來沒有把“愛情”當成生命的唯一。
想起作家梁文道說的一段話:
“女人一定要有自己過好日子的能力,要有別人沒法拿走的東西,這很重要。”
感情裡最不可碰觸的忌諱之三,就是失去自我。
有類人,開始一段感情就容易深陷,全部時間都圍著對方轉,把對方當成了生活的全部。
一旦被傷害就覺得,“我那麼愛你,你為什麼要這麼對我。”
其實,感情中有些傷害真的是自己給的。愛對方沒有錯,錯的是你忘記了愛自己。
一段感情中,當你開始迷失自己,恐怕離分開也就不遠了。
如王爾德說的,愛自己才是終身浪漫的開始。
終身成長詞典裡的《220:自愛》也說:學會自愛,是需要持續一生思考的命題。
哈佛大學最受歡迎的幸福課——《幸福的方法》裡說:
擁有一個美滿姻緣的第一要素以及最具有挑戰性的事,並不是“找到對的人”,而是一段用心經營的親密關係。
深以為然。
童話故事的經典結尾總是:“從此,他們過上了幸福的生活。”
但生活不是童話,美好的感情也不是唾手可得,再好的感情,也需要經營。
我想,愛情最理想的樣子,應該是舒婷說的這樣:
我們分擔寒潮、風雷、霹靂;我們共享霧靄、流嵐、虹霓。彷彿永遠分離,卻又終身相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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